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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逐渐扩大的“朋友圈”能源合作如何开展?

2025-07-14 18:13:17 小编

  

面对这一逐渐扩大的“朋友圈”能源合作如何开展?

  巴西是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七次会晤之地,今年下半年这里即将举办COP30。作为全球重要的能源供应国,近年来巴西不断壮大的能源产业链增加了该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底气,也推动着金砖国家能源合作走深走实。

  当前,金砖国家“朋友圈”越扩越大。以扩员为新起点,金砖合作机制进入“大金砖合作”的新时代。“大金砖”覆盖全球主要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俄罗斯、巴西、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印度尼西亚能源资源丰富,均为能源出口大国。中国、印度分别是全球第一和第三大石油进口国,能源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已形成“资源—市场”合作格局。金砖国家拥有丰富的传统能源和新能源资源。传统能源方面,俄罗斯、中国和巴西是全球排名前十位的石油生产国,随着沙特、阿联酋和伊朗等产油国加入金砖国家,该组织在全球石油市场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方面,巴西在可再生能源与海洋能源利用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俄罗斯在核电领域具备核心竞争优势,我国核能、水电、风电、光伏、特高压电网、新型储能技术全球领先。“大金砖”资源技术和现有的能源市场格局为未来深化能源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大金砖”能源合作有助于保障金砖国家内部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弥补我国能源安全短板。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各国均把能源安全问题置于重要位置。面对这一现状,“大金砖”深化能源合作,可以更好地协调能源政策,增强国际石油及其他能源市场的稳定性。同时,深化“大金砖”能源合作也成为弥补我国能源安全短板的重要途径。2024年,我国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进口量分别达到5.43亿吨、5.53亿吨和1817亿立方米,其中直接或间接来自金砖国家的煤炭进口量占比约为62%、石油进口量估算占比超过50%、天然气占比约27%。通过加强与其他金砖国家能源合作,可有效拓宽我国能源进口渠道,避免对单一进口来源国的依赖,从而显著降低外部地缘政治风险对我国能源安全的影响,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能源保障。

  与“大金砖”开展新能源合作,不仅有助于推动全球能源转型,还有助于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全球能源转型浪潮中,金砖国家作为重要的发展中经济体,将共同面临能源转型的紧迫需求。我国在新能源领域具备显著优势,包括完备的产业链、巨大的产能体量和技术创新能力,正成为金砖国家能源合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我国与金砖国家开展新能源合作包括我国新能源企业与设备产品“走出去”,以及我国与巴西、印度、南非等国家的双边新能源投资贸易。我国和巴西的可再生能源合作主要集中在水电和风电领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参与了巴西多个水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在光伏领域,印度和巴西已成为我国光伏组件的重要出口市场。我国的隆基绿能、远景科技集团、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纷纷在沙特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厂,与沙特携手打造区域能源合作新高地。

  “大金砖”亟须建立更为灵活高效的决策机制。各个金砖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与宗教文化不同,发展战略和利益诉求各异,发展程度差别较大。同时,金砖国家内部采用协商一致、共识驱动的合作模式,各国一律平等,无明确主导国。金砖扩员后各国达成共识的难度增大,也加大了协调与谈判成本。“大金砖”亟须采取更为灵活高效的决策方式,以便在关键领域更好达成共识,推动“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

  “大金砖”缺少持续推动能源领域共识落实的实体机构。当前,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已形成以领导人会晤为引领,以安全事务高级代表会议、外长会晤等部长级会议为支撑,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多边合作机制,但仍缺乏能够持续推动和落实各领域共识的配套实体机构。金砖国家在能源领域的交流,虽然政府层面有能源部长会,企业层面有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能源、绿色经济与气候工作组,但缺少综合性、常态化的能源实体机构或组织,负责金砖国家能源合作方面的顶层设计和谋划引领,统筹协调各领域相关单位,长期跟进落实领导人会晤达成的各项共识成果。

  “大金砖”能源合作面临政策法律风险和市场合同风险。政策法律方面,金砖国家投资开放程度差异较大。部分国家通过设定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等方式确保国内资本的控制权,从而增加了跨国投资的合规成本和合作难度。市场合同方面,金砖国家尚未建立起成熟的油气市场,没有形成能与美国、欧洲影响力等同的油气价格指数,油气贸易合同仍需要欧美价格标杆作为定价参考,存在较大的合同执行风险。

  “大金砖”时代,金砖国家应立足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加强能源产业的多边战略合作,同时,共同完善多边能源治理机制。金砖国家要建设“和平金砖”“创新金砖”“绿色金砖”“公正金砖”“人文金砖”,把金砖国家打造成促进全球南方团结合作的主要渠道、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先锋力量,开创“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展望未来,建议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推动“大金砖”能源领域合作。

  首先,完善合作机制,构建“大金砖”能源生产国、消费国联盟。一是设立实体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统筹金砖各成员国和伙伴国利益。二是构建应急协调机制。借鉴国际能源署等国际机构的经验,针对不同类型能源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应急响应和保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为金砖国家能源应急保供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构建联运联保机制。推动建设形成“金砖油气、金砖运输、金砖保险”机制,为成员国能源贸易提供自主可控的航运和保险服务,避免局部地区地缘政治因素的不利影响。

  其次,畅通合作通道,建设“大金砖”国家能源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搭建“‘大金砖’能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金砖国家能源企业在政策、信息、案例、合作项目等方面的交流分享,定期发布金砖国家能源政策变革、能源市场变化、能源区块招投标、能源供需走势、能源技术研发及重大项目进展等信息。同时,深度挖掘能源合作云开(Kaiyun)机会,强化金砖国家能源领域政企深度交流,定期发布金砖国家能源合作和前景展望报告,积极组织推动金砖国家能源合作论坛等品牌活动,破除能源合作信息不对称、待遇不平等、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再次,化解合作风险,打造“大金砖”内部结算体系。建议依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设立金砖国家油气市场委员会,制定和完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规则体系,配套海关、外汇和财税等专项政策,打造“大金砖”国际能源交易平台。推动建设油气保税、离岸和可转让现货交易体系,逐步构建包括现货、中长期和期货衍生品在内的多层次产品体系。打造以人民币计价的、有影响力的油气价格指数,作为金砖国家间线下签订油气长协合同的定价基准。率先在现货贸易中推行以人民币为主、本币便利互换为辅的结算机制,逐步拓展至新增长协合同。鼓励金砖国家进入由国际结算银行和我国共同发起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金砖国家之间能源贸易逐步采用数字人民币进行点对点结算。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金砖国家能源贸易,构建数字提单、数字仓单等可信货权凭证体系,建立可追溯、防篡改的能源产品及设备贸易交收与结算系统。

  本文原载于《中国石油报》2025年7月8日第6版,原标题为《“大金砖”时代, 如何筑稳能源合作“朋友圈”?》。

  作者: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张红超 葛苏 梁英波、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刘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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