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研究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旅游业的发展中逐渐显现出来。而对宗教旅游的研究,成果颇丰,较多的是对宗教旅游概念的探讨,也有对宗教文化与旅游业关系的探讨,还有对宗教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的研究,束有春、焦正安还提出宗教文化可与其他文化相结合,开展一些综合型的旅游项目。但从总体上看,对宗教旅游产品的开发,尚缺乏一个完整的产品体系。本文试图以莆田妈祖文化为个案,依据旅游产品的三种类型———核心产品、外围产品和附属产品构建宗教文化旅游产品的体系,对宗教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提出应注意协调性、务实性、生态性和保护性等四个方面...
宗教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研究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旅游业的发展中逐渐显现出来。而对宗教旅游的研究,成果颇丰,较多的是对宗教旅游概念的探讨,也有对宗教文化与旅游业关系的探讨,还有对宗教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的研究,束有春、焦正安还提出宗教文化可与其他文化相结合,开展一些综合型的旅游项目。但从总体上看,对宗教旅游产品的开发,尚缺乏一个完整的产品体系。本文试图以莆田妈祖文化为个案,依据旅游产品的三种类型核心产品、外围产品和附属产品构建宗教文化旅游产品的体系,对宗教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提出应注意协调性、务实性、生态性和保护性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为旅游企业生态性地设计和开发宗教文化旅游产品提供理论帮助。 一、 宗教文化旅游的重要性和宗教文化旅游市场的特点 1. 宗教文化旅游 宗教在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蕴涵丰富的文化资源,如宗教建筑、宗教民俗、宗教艺术、宗教礼仪等,它们具有相应的旅游美学特征和旅游价值,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世界旅游组织定义的文化旅游是“人们想了解彼此的生活和思想时所发生的旅行”,Reisinger 认为文化旅游除了一般的遗产旅游外还包括艺术、信仰、习俗等;Jamieson 认为文化旅游包括手工艺、语言、艺术和音乐、建筑、对旅游目的地的感悟、古迹、节庆活动、遗产资源、技术、宗教和教育等,由此可知宗教文化旅游是属于文化旅游的范畴。关于宗教文化旅游,在现代一般认为是指宗教信仰者的朝圣活动以及一般旅游者参观宗教景区景点的活动,是借助、利用宗教文化遗产及其风光胜迹来吸引非宗教信仰者和宗教信仰者进行或观光或游览或朝拜的多样化目的的活动。可见宗教文化旅游是宗教朝圣旅游、宗教观光旅游的综合和升华,它们的关系如图 1 所示,这种升华既符合宗教旅游资源的审美内涵以及利用价值深化和细分化的趋势,又适应现代旅游者更多、更高层次和更专一的旅游趣味。对不同性质的宗教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应设计有相应的旅游产品。而目前对宗教文化旅游产品的研究成果中尚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产品体系。随着宗教文化旅游三态效益的逐渐彰显,构建一个较为系统的宗教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2. 领域丰富,信仰性高 妈祖作为海上“和平女神”,其上千年的传承和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妈祖文化。妈祖宗教文化旅游市场除了具有一般宗教旅游所具有的客源市场稳定性、长期性、重复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的特性以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性质:第一,妈祖是海上保护神,是女神,作为一种心灵信仰,妈祖的主要信众是妇女。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上福建莆田湄洲岛朝拜的宗教信仰者中妇女占 85%以上,在旅游产品开发时这是必须考虑的一个细分市场;第二,在海神的神谱中,作为女性海神,妈祖是独一无二的,现在世界各地的妈祖宫大多是从湄洲